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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百度網)
  天山網訊(記者劉雪薇報道)“我在準噶爾商場門口的攤點買的榴蓮,明顯缺斤少兩。對這樣的不良攤販,我該怎麼辦”5月27日,家住新疆克拉瑪依市紅旗小區的翟先生致電本報熱線反映。
  無照商販缺斤少兩,市民難維權
  翟先生告訴記者,近段時間,他多次經過準噶爾商場門口時,都看到一輛皮卡車在賣榴蓮,有不少市民購買。於是有一天他也上前挑選了一個榴蓮。
  “榴蓮上稱的重量是3公斤300克。付錢後,攤主問我需不需要剝榴蓮皮,我說不剝,可攤主不樂意似的,一直勸我剝榴蓮皮。我不願意剝,便趕緊拿著榴蓮離開。”翟先生回憶說。
  回家的路上翟先生越想越起疑:攤主為什麼非要勸他剝榴蓮皮,難道電子稱有問題
  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翟先生立即去附近的超市重新稱了榴蓮的重連結果只有2公斤600克。
  “我是按每公斤20元的價格買的榴蓮,攤主稱的重量比實重多出了700克,就等於是多收了我14元錢。難怪那攤主非要我剝榴蓮皮,因為剝了皮後,即便消費者懷疑他的電子稱有問題,也沒法再知道榴蓮原本的重量了。”翟先生氣憤地說。
  翟先生回到準噶爾商場門口想找攤主退回榴蓮,但那輛賣榴蓮的皮卡車已不見蹤影。
  市民鄭女士也於5月27日致電本報熱線,因為她遭遇了與翟先生類似的情況。
  5月23日,鄭女士在南林早市旁的一家流動攤位上買了塊牛肉。等回到家,她才發現商販“以假充真”,所謂的“牛肉”其實是豬肉。
  鄭女士發現被騙後,立即趕回那家攤位將豬肉退回,攤販主動把錢還給了鄭女士。
  “我指責那位商販故意用豬肉充當牛肉賣,但商販辯解他是因為不小心才將豬肉看成了牛肉。我根本不相信他的解釋,但也沒辦法。”鄭女士說。
  事後,翟先生和鄭女士都提出疑問,在這種流動攤點上買到假貨或者缺斤少兩的商品,他們應該怎麼維權有沒有相關部門管理這種流動商販
  律師呼籲:選擇有執照的商家購物
  5月28日,記者首先聯繫到了12315新疆消費者協會。
  一名接線員告訴記者,遇到沒有營業執照的流動攤販,消費者想維權,只能通過撥打當地執法局舉報電話,由他們負責處理類似事件。而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局只能為那些在有營業執照的商店里消費的消費者維權。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12319市執法局城管舉報電話。
  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市民向12319舉報流動攤販後,城管人員會到現場對流動攤販進行勸說,或者沒收攤販賣的商品等,以這些方式對流動攤販進行相應的處罰。
  那麼,沒有營業執照的流動攤販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後,消費者真的無法維權嗎帶著這種疑問,記者聯繫到市先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呂衛華。
  呂衛華說,遇到類似問題,消費者首先可以嘗試與流動攤販協商解決,難以和解的可請求消協調解。但消費者在無營業執照的攤點購買商品,這類行為本身就存在過失。因此消費者即使想要進一步申訴或者提出訴訟,也會比較難解決。
  呂衛華建議市民,最好是到有營業執照的商鋪或信譽較好的地方買東西,不要因貪圖便宜或者方便而在無照的流動攤點買。若選擇在無照的流動攤點買東西,消費者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包裝等信息,否則一旦質量出現問題將無從維權,甚至被偽劣產品傷害人身安全。  (原標題:新疆克拉瑪依:流動攤點賣東西缺斤少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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